为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本报讯(记者 林伊格)5月26日,在乐清市工商联办公大楼内,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与市工商联负责人共同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驻工商联检察服务站揭牌。该服务站成立以后,将通过院领导驻企服务、联系商会,为乐清市非公企业发展提供检察机关特有的服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据悉,2013年以来,市检察院立足乐清作为“温州模式”发源地、民营经济发达这一基本市情,以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为抓手,通过积极谋划,主动出台《服务企业服务金融实施意见》,大胆尝试工作机制创新,在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成效明显。
在当天上午召开的服务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上,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与乐清市工商联举行了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根据协议要求,市检察院建立了院领导联会驻企服务制度。“联会”即联系商会,由院领导一对一联系一家商会;“驻企”即驻企服务,由院领导在联系商会中选择一家具有代表性的非公企业入驻服务。通过定期走访和听取结对联系商会、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意见,检察院领导干部为企业依法经营、保障合法权益、防范涉罪风险等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目前,市检察院13名领导干部已与乐清12家商会(协会)、16家企业进行驻企服务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