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积极培育规范土地市场
2006年,城阳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549亩,实现政府土地收益2亿元,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该区不断加快土地市场建设步伐,逐步形成了依法竞争、有偿有序的土地市场格局。
一、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土地有形市场
城阳区于2001年3月26日较早成立了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并由局长亲自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招拍挂”出让的认识水平,充分利用服务手册、横幅标语和发送传单等进行广泛宣传;还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12.4”法制日进行重点宣传,每年发放宣传资料都在1万份以上,营造了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努力抓好土地储备中心的软硬件配套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证了“招拍挂”工作的高效运转。一是注重信息发布,建立了土地市场运行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及时对外公告地价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储备、交易等动态信息,建成土地综合信息发布平台;二是规范土地交易,及时进行“招拍挂”出让,并利用市场融资、储备融资、资产作保等形式强化融资功能,有效地解决了旧村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收到了良好成效;三是发挥储备功能,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场需求,筹集资金收购储备土地,为“招拍挂”工作奠定基础。
二、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高度垄断
一是严把政策管理关。依据有关规定先后制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城阳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城阳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政府对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收回)、统一储备、统一配置、统一出让“五统一”管理为重点,实现了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2005年10月份,在与监察机关共同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国土资源专项监督检查中,对全区的土地“招拍挂”出让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一起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严把土地储备关。坚持“一个渠道进水”,坚持“实物、规划、协议”多种储备方式并举,对纳入储备库的土地严格管理,既避免了土地多头交易、随意交易行为的发生,维护了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
三是严把土地出让关。坚持“一个龙头放水”,通过政府部门一个“口子”向市场供地,强化政府在土地供应上的主导地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交易,对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旧村址腾出的土地、企业“退二进三”土地一律通过市场予以公开处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率达100%。
三、运作公开透明规范
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中坚持实行“三个公开”, 不断增强透明度,实现了“四无”,即:无规避“招拍挂”仍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或划拨、变相划拨;无单位和个人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和先行确定地价;无假招标、假拍卖、假挂牌或陪标、串标;无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问题,促进了土地管理制度落实和土地批租领域的廉政建设。2006年,城阳分局的经验获得区纪委组织的调研三等奖。
一是公开出让信息,实行“阳光操作”。建立起全区土地交易大厅,每次“招拍挂”出让通过城阳图文频道和大型电子屏幕全天24小时滚动播放,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青岛日报》发布公告,并通过招商推介会等多种形式扩大公开渠道,做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信息真实、完整。
二是公开运作程序,体现公平公正。制定了“招拍挂”出让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和监督规程,由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及时报送拍卖、挂牌出让的全过程及最终结果,做到事前有《告知表》、事中现场监督、事后有《报告表》。
三是公开出让结果,增强透明度。拍卖、挂牌结果现场公证,并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间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