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前湾港区南岸作业区岸线开发建设方案确定
近日,青岛市第52次市长办公会确定了前湾港区南岸作业区岸线开发方案。
该开发方案确定:从香港招商局码头东侧依次向东为4个7万吨级(兼顾10万吨级)泊位共1320米岸线由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开发;4个7万吨级(兼顾10万吨级)泊位共1320米岸线由迪拜港务国际公司开发;1个7万吨级(兼顾10万吨级)和1个14万吨级泊位共768米岸线由台湾长荣集团开发;前湾港区南岸作业区东端1个14万吨级泊位438米岸线和远景生产区规划预留的超大型巨坞式泊位及东端的部分岸线由海丰集团开发。
同时提出具体要求:岸线开发单位要按规定的统一政策标准缴纳土地、海域使用等费用,岸线使用费将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合理确定;岸线开发时限最迟为2006年底,要求2008年建设完工,最迟不晚于2009年,开发方逾期未开发建设,市政府将收回岸线开发权,开发方对岸线只有开发权,未经市政府同意不得转让。
青岛前湾港区南岸作业区岸线开发建设方案的确定,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港口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奠定了基础。对参与前湾南岸线开发各方限定开发时限,有利于早日开发建设,早日形成生产能力,提升青岛港口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