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政部门积极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今年西藏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今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审议通过,首先从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突破。其次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适当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今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进行了再次提升,城市低保标准在原基础上上调30元,农村低保标准在原基础上各上调50元。自5月份以来,西藏先后两次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生活补助金。目前,全区低保对象,城镇基本稳定在3.6万人左右,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应保尽保。同时,五保供养扎实推进。全区共有五保供养对象1.42万人,五保户供养标准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100元,实现了应保尽保。此外,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截至9月底,全区救助患病群众4010人,支出资金699.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