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近日,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授予我市“2013年度市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标志着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2013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共益阳市委关于建设法治益阳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了较广泛的普及,全市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司(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桃江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资阳区顺利通过“全省基层法治示范县区”验收,全市29家基层单位被授予“2013-2015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