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刘大宏等2位参保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62号)、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业务专题会集体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人员(见附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向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审计科(联系电话:028-26110822)反映。
公示时间: 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7日,共7天。
***: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
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
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 | ||||||
序号 | 单位 | 姓 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补缴时间 | ||
起始 时间 | 截止 时间 | 补缴合计时间 | ||||
1 | 资阳市机电化工厂 | 刘大宏 | 5110261966*****23X | 199001 | 199404 | 52 |
2 | 四川省资阳轻型汽车改装厂 | 谢凯 | 5110261970*****010 | 199009 | 200107 | 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