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户企业通过全省2013年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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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6日发表
12月19日,省发改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市发改委上报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产品进行审核,我市有3户企业和产品通过认定,分别是:陕西铜川声威特种水泥有限公司、铜川市矿山水泥有限公司、铜川市王益区黄堡轻型建筑材料厂。
按规定,以上3户企业将由省发改委下发认定文件,颁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同时上报国家发改委备案。企业可凭证书向本地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获得一定减免税。
网络编辑:周治江
信息审核:周治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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