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2022-07-04 09:25:00 来源: 潭下镇人民政府
根据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方案》的通知(灵政办〔2022〕66号)要求,现对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潭下镇人民政府(公示单位)。
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12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3-6305108
联系地址:灵川县潭下镇人民政府
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 问题内容 | 整改措施 | 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破坏林地未复耕复绿 | 对违法开垦林地情况进行查处,并责令当事人按照复绿方案进行复绿。 | 截至6月30日,已进行喷土撒草籽进行复绿,复绿总面积达5792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