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会议部署行政调解工作
11月10日,我市召开行政调解工作会议,旨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增强用行政调解方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职责意识和工作能力,主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关系的稳定,增进社会和谐;有利于快捷解决纠纷,降低社会成本;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塑造服务型政府形象。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紧迫感。今年以来,为保障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从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入手,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在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组织领导、机制建设等方面做了全面阐述,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是指导我市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文件。在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方面,制定了《廊坊市行政调解案卷标准(试行)》,并印发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会议要求,要多措并举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四个确保,即树立调解优先理念,确保思路清晰;完善行政调解程序,确保规范运作;明确行政调解重心,确保上下联动;创新调解工作机制,确保调解成效。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切实发挥行政调解功能作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具体实施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行政调解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要严格推行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健全调解工作的激励和奖惩机制。要注意总结经验,培养典型,对组织健全、机制灵活、运转有效以及调解案件多、调解成功率高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发现,总结、交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