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1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
二、整改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严厉打击侵占破坏湖泊行为,确保湖泊数量不减少,面积不萎缩,形态稳定,水质改善。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按照河湖长制的要求,依法划定湖泊管理和保护范围,推进湖泊水域岸线勘界定桩。加强湖泊巡查监管,及时发现违法填湖占湖行为,加大填湖占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健全完善市、县湖泊巡查监管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填湖占湖问题,依法打击涉湖违法行为。
2.持续做好退垸还湖工作。按计划完成全市湖泊退垸还湖工作,全面完成湖泊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审批,依据保护规划指导退垸还湖工作。积极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3.加强督办检查。强力查处非法捕捞和围栏围网网箱养殖,防止反弹;禁止投肥养殖,推行健康养殖,倡导增殖渔业;制定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完成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的划定工作,优化渔业养殖空间布局;加快推进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退捕渔船上岸拆解工作。
4.加强湖泊污染源监督管理。建立湖泊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湖泊水质监测。逐步减少周边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等方面对湖泊水质影响;禁止向湖泊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四、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我县对照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迅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清查、整改。
(一)推进划界及巡查监管。近年来,我县分期分批完成了25个湖泊划界埋桩工作,依法划定湖泊管理与保护范围,相关成果经省厅审核后进行了公示,并于2020年底获得省河长办“全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为加强各级湖长切实履行职责,我县严格按照省河湖长巡查规范,切实落实县级湖长坚持双月一巡查、乡镇级湖长坚持单月一巡查、村级湖长坚持每旬一巡查机制,并建立巡查台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截止目前,我县没有发生填湖占湖等违法事件。
(二)全面完成退垸还湖。我县先后于2018年、2021年全面完成了太白湖4114亩、龙感湖8799.78亩省定退垸还湖任务。《黄梅县湖泊保护总体规划》于2019年9月编制完成,并由市人民政府以黄冈政函[2020]84号文于2020年12月14日批复。黄梅县单个湖泊保护详细规划于2019年12月编制完成,并由县人民政府以梅政函[2021]243号文于2021年7月28日批复。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湖泊水质提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分步实施,通过开展乡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入湖河流治理等系列工程化举措积极推进湖泊水质改善。
(三)加强渔业养殖治理。2017年以来,我县全面完成了龙感湖湖区12075亩的围栏围网的拆除工作任务,同时坚持常态化巡查监管,加强禁捕水域执法力度,实行有奖举报制度。2021年,我县在龙感湖黄梅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并投放鱼苗950万尾,协助社会公益团队在小池镇长江边投放白鲢、鳙鱼(规格10-20厘米)等约4000余万尾。2019年,县人民政府批复了《黄梅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完成了禁养区、限养殖、养殖区的划定工作。截止2020年10月,我县完成龙感湖水域1261艘渔船征收工作,其中拆解1200艘,转作他用61艘,回收处置率100%。稳妥做好4958名渔民转业就业安置。
(四)加强湖泊污染源监督管理。我县高度重视湖泊保护工作,成立了县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县、乡、村三级湖长161名,出台了《黄梅县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实施办法》《河湖库长制工作责任制度》《河湖库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湖库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等。根据《2021年黄冈市环境监测方案》事权划分要求,我县龙感湖水质由国家开展监测,太白湖和大源湖水质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监测,其它湖泊水质由我县环境监测站承担具体监测任务。强力推进控源截污工程,近年来我县完成了日处理能力一万吨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完成了12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泵站及管网设施建设,实施了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等;开展禽畜养殖污染整治,近年来我县禁养关停规模养殖场51家并已全部拆除,关停规模较小养殖户131家;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1年我县完成了考田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项目。环龙感湖水域周边涉6个乡镇,农业种植面积37.65万亩,近两年化肥用量约1.5万吨,农药用量约150吨,通过减量增 效行动,化肥减量0.5%, 农药使用量下降1%。加强水环境监管执法,一是积极开展“雷霆行动”。近年来共查处13家龙感湖流域内违法排污企业,其中整治7家、关停6家,行政处罚2家。先后督办企业共投入3000余万元用于污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二是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近年来共摸排出龙感湖流域内“散乱污”企业13家,其中因无手续、无治理设施且污染严重的关停7家。三是加大城区“一干七支”及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整治力度。近年来共清理出84家产生工业污水及生活污水企事业单位,对不规范排污行为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时限清单,并对超标排放污水企业一律立案查处。
本公示为“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1月22日-29日)向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反馈。
联系电话:0713-3321304
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