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坚持问题导向凸显巡察成效
兰坪县自今年4月启动第二轮巡察工作以来,紧紧围绕政治巡察这一中心任务,以发现问题线索为核心,在总结借鉴第一轮巡察工作经验方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巡察工作力度,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和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高位助力推进。县委高度重视和支持巡察工作,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为成员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纪委。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巡察任务、工作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及纪律要求。建立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检察、县直机关工委、审计、财政等部门思想觉悟高、原则性强、素质过硬、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自身要求严的业务骨干共同组成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进驻2个乡镇和6个县直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工作启动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多次深入到各巡查组检查指导工作,听取巡察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发现的问题和了解存在的困难,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巡察办加强对巡察组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联络服务,确保巡察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和《兰坪网》、《兰坪廉政网》等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巡察工作目的意义、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在被巡察单位及乡镇张贴《巡察公告》,设立举报信箱,开通巡察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全县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认知度,引导群众支持和监督巡察工作,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凸显震慑遏制治本的社会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巡察重点。巡察前,县委巡察办向纪检、组织、检察、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的相关情况。巡察中,各巡查组根据被巡查单位的实际,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被巡查的单位,围绕一个人、一件事、一个项目、一笔经费开展深入巡察,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汇总分类,梳理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 完善巡察报告,详实反映情况。巡察工作报告是整个巡察成果的一个集中体现,也是被巡查单位抓好整改的重要依据。各巡察组围绕发现的主要问题、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意见建议三个方面认真撰写好巡察报告,精准反映出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报告主题突出、言简意赅、开门见山,做到内容概括精、言语表达准、情况叙述细、反映问题严、意见建议实,使巡察工作报告等材料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运用巡察成果,抓好问题整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各巡查组原汁原味、直击要害地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保持巡察监督的震慑作用,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祛病的效果;把巡察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在整改中紧盯紧促,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
来源: 怒江党建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