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地方税务局多措并举抓好环境保护税法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环境保护税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开征舆论环境,怒江州地方税务局多措并举抓好环保税法宣传工作,积极做好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 一是制定《怒江州地方税务局环保税工作宣传方案》,要求各县市局多渠道全方位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宣传工作,对内加强对环保税政策知识的学习,完成对所有环保税征收、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外,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宣传,帮助广大纳税人理解征收环境保护税重大意义,熟悉政策和征管规定,争取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税改革的关注与理解。 二是主动加强与州、县环保部门的协调联系,开展联合宣传。联合环保部门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向纳税人介绍环保税开征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听取纳税人对环保税征收的意见建议,地税及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就纳税人关心的问题一一做了回应。联合州环保部门印发环保税法宣传手册1,000本,持续开展宣传。 三是及时将环境保护税法及相关问题解答在云南地税网站群怒江站上公布,并充分利用税企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怒江地税微信公众号及QQ群等多种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 四是深入企业调研,送税法到企业。深入工业园区、以调研走访、座谈、面对面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向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讲解环保税征收范围,适用税额、税收优惠政策等,倡导和鼓励企业努力提高生产工艺,减少排放,通过费改税促使企业进一步减少排放量。 |
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