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税务系统正式启动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换发税务登记证的通知,从8月1日起,我州税务系统正式启动在全州范围内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 此次税务登记证换发工作是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税务登记实行定期换证制度的规定进行的。为了保证纳税人及时换发新的税务登记证,目前,我州各级税务部门已想方设法,采取多种形式发放税务登记证表,通过网络、税收管理员把登记表送到纳税人手中,在办税服务厅开辟窗口,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优质服务,确保我州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为降低纳税人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在此次税务登记证换发中,在国税、地税都进行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系统尽可能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为纳税人共同核发一个税务登记证。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税务部门还将对他们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我州税务部门还将以此次换发税务登记证为契机,摸清税源底数,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以加强税源管理基础,强化科学管理。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