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开展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待遇核查工作
为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避免社会保险重复领取待遇现象发生,进一步确保基金安全,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重点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7]38号)的通知要求,贡山县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待遇核查工作。 为做好重复领取待遇核查工作,通过系统数据查询比对,发现江妹山等五位参保人员同时领取了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种养老保险,并及时向局领导反应情况,根据局领导指示对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及时告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其中一种养老保险继续领取待遇,注销另一种养老保险参保关系,清算其个人账户余额和参保人员重复领取的养老金;在收缴过程中,参保人员自愿选择重复领取养老金缴回方式,一种为一次性现金收取,一种为每月从养老金中扣回。 通过我局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目前四名人员已主动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已要求乡镇、村组干部进行电话联系、***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核查追缴工作任务。 |
来源: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