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召开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推进会
株洲县召开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推进会
近日,株洲县召开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推进会,县扶贫办、财政局、信用联社负责人,及信用联社各网点主任和客户经理、财政股长、扶贫专干等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规范扶贫贷款发放的管理应从六个方面着手,一是精准对象,按照“四有两好一项目”标准,确定扶持对象;二是项目可行,无论是参与扶贫开发还是自主选择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都要切实可靠,既有收入保障,又有“造血”功能;三是手续完善,扶贫办、信用联社要帮助贫困户与经济组织洽谈合作事项,签订合作协议;四是公开监督,信息公开,贷后监督履行义务情况;五是加强考核,对放的好、管得好、有效益的,要给予一定奖励;六是宣传引导,乡村干部一定要宣传解释好,不能造成挤贷、逼贷、强贷。
会上还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株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贫困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业务培训。一是具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诚信守法、无不良嗜好,参与了产业扶贫开发或自主选择了较好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该县实行贫困户申请、村组评议、信用社审核的模式发放贷款,授信后的贫困户可获5万元以内的贷款。二是在县扶贫产业项目中,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在通过“四方协议”(即扶贫办、信用联社、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贫困农户四方签订)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链接机制的前提下,可以贫困农户作为承贷和受益主体组织贷款,贷款资金由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负责统一使用和偿还,并承担连带责任和分享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