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
你好!请问在部队的档案可以放哪里托管。谢谢!
您好!您反映个人档案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依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精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针对您的情况,如果您已从部队退役且落实了就业单位,可将档案存放至工作单位保管(工作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如工作单位没有权限管档,可将档案存放在您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咨询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存放。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宜昌市人才服务局联系电话:0717-6056355。联系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人社局服务大楼43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