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出台政策推进自主品牌建设提高全民品牌意识
此举将进一步提高全民品牌意识,拓展名牌产品企业的发展空间
由商务部组织开展的“品牌万里行―――东北振兴行”宣传推广活动,于今天在我省展开。8月30日,省政府出台8项继续推进自主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以提高全民品牌意识,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动自主品牌发展,进一步加快我省自主品牌建设。
这些政策措施包括:财政奖励政策。由省政府设立品牌奖励专项基金,每年对入选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和入选“辽宁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贸易扶持政策。对名牌出口企业所需的进出口配额,予以优先申报、安排;国内外重要展览活动,展位分配向名牌出口企业倾斜;在境外市场开拓活动中,设立出口名牌展区,重点推介辽宁名牌出口企业;各级政府在各类政府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名牌出口企业的产品;技改研发支持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名牌出口企业使用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和出口产品研发资金;优先安排名牌出口企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进步项目;优先使用国家鼓励高新技术和信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此次出台的政策还包括:完善辽宁名牌产品评价机制。建立、完善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评价体系、议事规则、例会制度、申诉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名牌产品评价不搞终身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工商、海关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与出口名牌及与其有关的知识产权列入重点保护范围,并将其列入已经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假冒品牌的打击力度,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保护境内外各类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品牌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支持辽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以举办洽谈会等形式为载体,积极组织我省名牌企业开展省际间经贸考察、交流与合作,通过品牌转移、合作生产、企业并购、资产重组、加工装配、直接投资等方式,进一步拓展辽宁名牌产品企业的发展空间。支持辽宁自主品牌出口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推进我省自主品牌商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