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召开
4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林华勇,副主任刘汉玲、孙运飞、尹衍祥,秘书长张甲士出席会议。副市长张瑞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市政协副主席任先德列席会议。
林华勇、刘汉玲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营步山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快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吴洪建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文平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学刚受检察长胡宗智委托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提请任免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
会议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市政府关于泰人办发【2011】25号文件办理情况的函及相关审议意见。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