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10万吨年品种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东益盐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广东佛山10万吨/年品种盐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佛山10万吨/年品种盐项目由广东益盐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兴创路28号(厂房A)。《广东佛山10万吨/年品种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11月13日通过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明环审[2015]150号);2017年3月23日广东益盐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了变更企业名称批复(批复文号:明环工业更[2017]20号),原“广东广盐益盐堂制盐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益盐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叶环青”变更为“陈伟强”。项目占地面积12088.31平方米,总投资453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年产食用盐10万吨,主要生产设备有:斗式提升机2台、锥形混料机6台、全自动包装机10台、全自动装箱机5台、称重机2台、捆扎机4台、推向装置5台。本次环保验收范围针对已建设的生产规模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气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盐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治理设施处理后能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情况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情况
在生产过程中机械的运转会产生噪声,公司做好声源的屏蔽减噪措施,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并合理布局机械设备。
(四)固废情况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站,除尘器盐尘经包装后运回细盐厂加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经现场检查,项目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制定及健全了各项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配置了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情况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供的《广东广盐益盐堂制盐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检验报告》([编号:HJ161099]和[编号:HJ161327])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二)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盐尘,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后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盐尘经监测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三)项目生活废水中项目均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四)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均设有围墙。经监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