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采取三项措施推动卫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为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海西州通过推行药品零加成机制、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增加村医报酬补助三项举措,推动卫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推行药品零加成机制。制定《海西州医疗机构药品零加成财政补助工作办法》,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对各级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实际减收部分,由财政给予100%的定量补助,全面推行药品零加成机制。从2009年4月开始,海西州在全州实施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零加成试点工作,到当年9月底为群众累计让利药品差价228万元。从2010年起,全州将药品零加成试点工作扩大到州级医疗机构,实现州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零加成,每年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700余万元。
二、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从2010年起,海西州政府决定大幅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将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00元,个人缴纳30元,差额部分全部由州、县级财政分级承担,并开展新农合州级统筹工作。同时,对城镇参保居民(不论年龄、性别)均按新农合人均30元标准收缴保费,剩余差额也由州、县财政承担,实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同水平筹资、同方案实施。在此基础上,全面启动实施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三合一的管理信息系统和医保IC一卡通,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方案》实施后,全州地方财政每年将新增医保资金投入3500万元,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付比例可达60%左右,大病医疗最高补助将累计达到6万元。
三、增加村医报酬补助。截至目前,全州306个行政村和23个农垦集团连队,全部建成了标准化村级卫生室,配备了乡村医生,实现了一村一室一医的目标,并建立117所流动村卫生室,为农牧民群众防病治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边远地区农牧民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09年,在完成村卫生室十小件设施配备的基础上,对212所固定村卫生室配备了疫苗冷藏小冰箱和取暖设备,对117所流动村卫生室各补助了1000元流动搬迁费。同时,采取省、州、县三级财政共同补助的方式,将乡村医生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目前的1007.94元(其中岗位补贴610元,养老、医疗、失业补贴397.94元),补助标准高出省财政确定的平均补助标准1倍。同时,对取得执业或助理医师资格及高学历的村医,认真落实每人每年增加1000元补助的政策,进一步稳定了村医队伍,调动了村医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