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一涉黑团伙被警方破获
近日,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浙江省义乌市人范某荣等人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宣告了以范某荣为首的非法垄断澄海至义乌货运经营的涉黑团伙的彻底覆灭。汕头、澄海两级公安机关经过几个月的缜密侦控,抓获了团伙成员15名,缴获涉案汽车6辆,冻结犯罪所得人民币460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澄海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劳改犯”垄断货运市场
今年初,澄海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在澄海区经营货运站的义乌市人范某荣、金某红等人为攫取高额利润,采取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非法手段,打压其他竞争对手,大部分被害人敢怒不敢言。发现这一线索后,澄海分局秘密抽调精干警力开展外围摸查和收集证据。
经过民警深入调查取证,一个以义乌刑满释放人员范某荣、金某红为首的非法垄断澄海至义乌货运经营涉黑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该团伙的为非作歹严重扰乱了澄海等正常交通运输秩序,破坏了澄海区正常的经济秩序,群众意见很大。
汕头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抽调汕头、澄海两级公安机关精干警力全面开展侦查抓捕工作。省公安厅“打黑办”也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
快速行动抓获涉案嫌犯
由于该犯罪团伙成员分散在浙江、广东、福建等地,作案跨度时间较长、涉案跨地较广,而且团伙成员反侦查能力很强,犯罪手法比较隐蔽,特别是一些受害群众害怕遭到打击报复,不敢反映更多的真实情况,给侦查工作带来了重重困难。专案组派出三个工作组分别赴三省进行深入侦查,并基本掌握了团伙成员分工情况和活动规律。
今年4月21日下午,抓捕组在澄海城区打响了行动第一仗,在不到一个小时内先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陈某伟(澄海区人)、陈某雄(澄海区人)和李某定(安徽省蚌埠市人),23日中午又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发(澄海区人)。23日夜,赶赴浙江省的抓捕组在义乌警方的协助下,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范某荣和金某红。5月6日,福建省抓捕组在漳浦县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柯某晖(福建省漳浦县人)。
打砸兼收“保护费”发横财
随着该犯罪团伙骨干成员的逐个落网,专案组加紧开展审讯和调查取证工作。
原来,自2004年3月,范某荣、金某红等人就纠集在澄海经营货运生意的其他6名浙江省义乌市人,在义乌市成立货运联营实体。为非法垄断澄海及周边地区至义乌的货运业务,范某荣等人勾结澄海区人陈某伟,由其纠集陈某镇等人负责打压其他竞争生意的货运站。同年7月17日,陈某伟指使他人打砸位于澄海塑料城的宏达货运站,打伤员工曾某彬、王某云和李某兵。同年8月,范某荣、金某红等人因与在龙湖区外砂镇经营货运站的义乌市人龚某良竞争生意,遂在义乌市持刀砍伤龚某良。范某荣、金某红等人先后被抓获并判刑。2005年底起,范某荣、金某红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纠集、胁迫其他9名在澄海经营货运站的义乌人,在义乌市签订协议成立货运联营实体,由范某荣任董事长,金某红任财务总监。2006年11月10日,陈某伟指使他人打砸位于粤海货运中心的虞樟香货运站。2007年6月,义乌人陈某生准备到澄海经营至义乌的货运站,陈某伟、范某荣等人得知后对其进行恐吓和殴打,使陈某生不敢在澄海立足。
为获取更加高额的利润,范某荣等人又勾结澄海区人陈某发、陈某雄父子和在澄海的安徽人李某定,由李某定组织其外甥周某强等人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向为联营实体运输货物的司机收取“停车费”,从原来每晚收取10元提高到100元。2009年12月起,陈某发与陈某雄、李某定强行迫使货运司机同意从澄海至义乌运输费每趟降低400元,其中200元作为“保护费”由联营实体直接支付给陈某发与陈某雄、李某定。
专案组采取边审查、边追捕措施,对扩线深挖涉及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加紧开展追捕,又先后在澄海区抓获了该犯罪团伙其他成员陈某镇、周某强、杨某、杜某明、林某盛、曾某柱、曾某侠、廖某杰等8名涉案人员。
公安机关严正警告在逃人员要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否则,公安机关一定不遗余力,将其缉拿归案;同时促请被害人和证人要打消顾虑,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和指证犯罪,使涉黑涉恶人员得到有力的打击和严正的惩处。 ( 林子海 林鹏 通讯员 林养植 林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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