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8月31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陆敏主任主持会议,副主任王红、张晓燕、林建、李艳和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区长刘军,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许扬汶,区法院院长衡阳、副院长谈雪萍,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赫、副检察长梅琨,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部分成员,全体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上午,会议听取了刘军区长所作的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区法院、区检察院书面报告了上半年工作情况。全体列席代表对“一府两院”的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代表们普遍认为,三个报告总结工作客观实在、分析问题实事求是,符合区情实际,对“一府两院”上半年工作表示肯定。同时,代表们围绕下半年工作,从经济发展、城建城管、民生改善、政府自身建设和加强法治鼓楼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下午,会议听取了各代表组讨论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区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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