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裁决暖人心赠送锦旗表谢意
近日,渠县某单位原员工周某将一面“公正裁决,廉明高效,与民解难,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感谢仲裁院工作人员快速高效的处理了周某的劳动争议案件。
2017年4月,周某到渠县某单位上班,具体从事酒水销售工作。2017年5月,申请人在工作中不幸受伤。但是该单位却以与周某之间劳动关系不存立,拒绝认定工伤。双方多次就赔偿进行协商,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5月,周某向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与该单位劳动关系成立。鉴于该劳动争议案件时间跨度长,仲裁院当即立案,并在一个月之内庭审且下达裁决书,裁决双方劳动关系成立。该单位未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快立,快审、快结”的仲裁理念,获得了群众认可和肯定。今后,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工作作风,全力打造“阳光仲裁”,依法高效的处理仲裁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我县和谐劳动关系。
(核稿人:杨力 撰稿人:王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