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货物生产储存港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市级 危险化学品管理科
揭安委办〔2015〕37号
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货物
生产储存港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
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货物生产储存港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5〕84号)转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开展对辖区内、行业领域内的危险货物生产储存港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以下简称危化港区、专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模底,将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内的危化港区、专区的名称和占地面积、生产储存物品的名称和总量等基本情况分别列表、登记造册,并客观填写《危险货物生产储存港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排查统计表》(***2)。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9月10日(星期四)前将统计表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以便汇总报省安委会办公室上报省政府。
二、严格标准,认真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对危化港区、专区进行全面排查模底并列表造册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内存在危化港区、专区的,应按照省通知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安全评估工作,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机构于2015年11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危化港区、专区的安全现状逐一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其中,危险货物范围按《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确定,危险化学品范围按《危险化学品目录》(安全监管总局等十部门2015年第5号公告)确定。进行安全评估的有关地区、单位请于11月20日前将开展安全评估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林锐伟;电话兼传真:8768299;电子邮箱:gdjylin@126.com。
***:1、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货物生产储存港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5〕84号);
2、危险货物生产储存港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排查统计表。
揭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相关***:
关于开展危险货物生产储存港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5]84号).pdf
危险货物生产储存港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排查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