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芦淞中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承诺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处芦淞中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承诺书
更新时间:2013-04-02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切实优化全区的经济发展环境,我单位本着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自觉接受多方监督的原则,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坚持办事公开制。向前来办事者一次性告知所需办理事项的全部工作流程和资料。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准确解答有关问题,不拖延、不推诿、不相互扯皮,做到热情接待,说话和气、态度诚恳、举止文明。
三、廉洁从政。严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索拿卡要,以权谋私。
四、高效服务。便捷高效,讲究方法,灵活运作,杜绝简单生硬。遇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在一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五、严格遵守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
以上承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项负责,具体责任分解到人;做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业务工作同决策、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如果违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追究和惩处。
责任编辑:谭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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