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八项要求深入推进就业工作开展
明确“八项要求”深入推进就业工作开展
信息来源:就业促进科 发布时间:2014-04-03 17:55:31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3月27日,局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例会,在听取各成员单位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抓政策宣传。以我市创新出台的创业园区扶持、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等政策为重点,面向企业和学校,开展广泛深入、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让政策深入人心。二是抓业务衔接。要求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各项就业政策程序、要求、标准,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检查,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解决政策实施中的疑点和难点,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三是抓证件办理。把办理大学生《就业失业登记证》放在重要位置,按照操作灵活、服务托底、政策落实的思路,将办证时间由毕业学年向前延伸一个学期,将办证与落实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四是抓政策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对“社会力量承担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工作研究,尽快制定相关培训补贴办法。积极引导公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培训。五是抓预算管理。尽快出台就业资金预算管理办法,明确对就业专项资金实行由预算执行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资金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季逐项申报和审批资金的制度。并以预算为基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管理,保证资金使用效益。六是抓行业规范。实行政策扶持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大力扶持依法经营的家庭服务业企业和社会组织,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促进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重点扶持家庭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社区照料服务等培训工种,配套搞好技能鉴定服务。七是抓就业服务。研究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大力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和管理事务公益性岗位。八是抓工作对接。根据全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树立全局理念,提前筹谋,针对承接京津产业转移任务,做好相关就业政策、公共服务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