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对安居区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2月29日对全区2019年至2021年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全区耕地减少、土地整理制止“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等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专项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出具正式报告。
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主要是2019年至2021年,部分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延伸到2022年11月,审计重点关注了安居区耕地保护和制止“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审计共筛查出疑点数据20余万条,共抽查18个土地整理项目,核实耕地疑点8429.23亩,调查范围覆盖全区16个镇(街道),56个行政村(社)。
审计建议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保障项目推进质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主管部门应加强土地整理等项目的管理、监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与大数据共享。同时完善项目建设管理控制机制,建立健全业主监管、现场监理、群众监督的多层管理体系,区级部门加强现场指导和检查监督,项目镇(街道)要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力推动“非农化”和“非粮化”政策措施稳步落地,有效守护“天府粮仓”。
(二)提升国土空间规划质量,精准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应坚持底线思维,立足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
(三)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强化责任追究。区级有关部门应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倒逼责任压实压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