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关于公布安陆市2022年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开发区管委会,府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现将《安陆市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见***)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管理。 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各行政审批部门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或前置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资料;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 一律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申请人承担费用。 二、提高服务质量。 各行政审批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强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化建设,督促建立健全服务指南、服务时限、收费管理等规章制度。要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批材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 入驻“中介超市”。 省发改委正在推进湖北省行政 审批中介服务网(网址http://221.232.224.68/icity)建 设,打造我市“中介超市”平台。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引导中 介机构入驻平台,扩大中介服务范围。需要委托中介机构提 供服务的部门,除须政府采购和招标的外,还应当通过竞争 机制从平台中选取中介机构。行政审批申请人可自愿从平台中选取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四、 动态调整清单。 市发改局将根据法律法规、审批事 项的调整及***、省、孝感市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适 时调整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法律法规和国家、 省、有关政策有明确取消中介服务事项规定的,各审批部门应当及时认真贯彻执行。 ***:安陆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 安陆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