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某楼盘庆祝封顶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4月26日,记者从顺庆区公安分局获悉,该局日前查处一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事件。当天,顺庆区某工地为庆祝楼盘封顶在工地内燃放烟花爆竹,被顺庆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和舞凤派出所当场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陈某、聂某作出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保护大气环境和公民身心健康,严防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火灾等事故发生,顺庆公安分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教育、引导群众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张贴《通告》1000余张,批评教育100余人次,行政处罚8人。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顺庆区禁放区域包括:主城区东至嘉陵江,南至桂花路延长线、玉屏公园,西至西山风景区、桂花路、环峰路、师大路、西华路三段、潆华大道,北至绕城高速的范围,以及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片区、市政新区片区、恒大绿洲片区。(顺庆公安分局 谢代林 今日顺庆 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