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有隐患请你来谈谈
安全有隐患 请你来谈谈
约谈内容将建档立案,并纳入目标考核
12月15日,记者从区政府获悉,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顺庆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我区出台了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凡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安全不达标的部门或单位,区政府将约谈相关责任人。
约谈采取谈话会的形式,由区长、分管安全的副区长牵头,组织区政府办、监察局、目标办、安监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约谈小组。据我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约谈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约谈内容将建档立案。
据介绍,安全生产约谈对象包括: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排除、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任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区级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约谈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不能按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对存在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不力的;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彻底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的;被上级政府、部门通报或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要求限期整改而拒绝整改的;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1月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隐瞒事故,事故调处不力或事故处理决定不落实的;不认真对待群众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区安委会认为有必要约谈的。
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通报情况将计入年度考核成绩。据我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约谈前,将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约谈理由及需要提交的资料。约谈时,被约谈单位需书面汇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加强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约谈由专人记录,形成约谈纪要。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把约谈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约谈单位。
根据约谈情况,将对约谈对象作出3种处理:扣减单位年终安全目标考核分值;取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评优、评先资格;对责任人实行诫勉,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据悉,安全生产约谈制度从12月起已经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