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硝烟里闪亮的青春
林火硝烟里闪亮的青春
记市森林消防支队汤旺县大队
市森林消防支队汤旺县大队组建于1972年,先后参加1987年大兴安岭“5·6”、2002年内蒙古满归“7·28”、2009年伊南河“4·27”、2010年大兴安岭呼中“6·26”等森林火灾扑救1300余起和多次抢险救援任务。在50余年的建设实践和战斗历程中,全体指战员始终传承赓续红色血脉,用忠诚和热血在林都伊春谱写着一曲曲森林消防人的无私奉献之歌。
同心向党铸忠诚
“我志愿加入***,拥护党的纲领……”鲜艳的党旗下,汤旺县大队全体党员高举右手,重温入党誓词。一直以来大队高度重视思想教育工作,时刻教育引导全体指战员保持政治本色,坚定“两个确立”,坚持“两个维护”。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职尽责,砥砺奋进前行,得到了驻地百姓的一致认可。大队成立以来,曾先后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伊春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被总队评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改革转制后,2次被总队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4年被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大队”。
砺练精兵履职责
“七中队强攻推进,八中队递进超越,一定要保证不复燃,坚决把火扑灭在厂部之外……”大队长迅速的布置着灭火战斗的任务和要求,这仅仅是大队执行的众多灭火战斗的一个缩影。多年来大队坚持把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作为重要行动准则,坚决对标国家队、主力军职能定位,结合新形势下防灾减灾工作特点规律,坚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每年春秋两季进山入林,深入重点火险区遂行靠前驻防任务。节假日期间全时在岗在位,深入学校、社区、商户、家庭等场所进行防火知识宣传,为守护巍巍兴安无边林海贡献着青春和力量。
担当奉献勇争先
2019年5月16日,乌伊岭镇突发风灾,镇中心部分房屋受损,大队闻令而动,出动60人前往处置,指战员油锯切割、大斧断梁,用肩扛、用手搬,仅用2个小时,就将被风刮掉的20余户商铺房盖清理完毕,确保了群众的出行安全。多年来大队积极投身于爱民助民第一线,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响应“春蕾计划”,组织指战员为驻地8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捐资助学,坚持对驻地10余名孤寡老人长期关怀慰问,帮助清扫积雪、打扫卫生,着力解决老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驻地形成“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在2023年初,全市血库血源紧张,大队迅速响应号召,组织指战员无偿献血15200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