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三周年专项行动暨一季度保障农民工工资
4月23日,屏山县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专项行动暨一季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调度会。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包绍富同志主持。
首先,全体参会人员再学习《条例》,进一步熟悉《条例》规定,巩固学习成果,加强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履职尽责;其次,包绍富同志通报一季度根治欠薪工作推进情况,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点名通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要求项目所涉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督促整改;县属国有企业屏山县兴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就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落实作表态发言,并承诺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再加压力,增添措施,同时,举一反三,对公司承建的所有项目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最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根欠办主任黄湘平同志提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切实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抓在手上。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同时交办给主管部门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二是全面排查,点面结合,建立问题清单,逐个销号。以贯彻实施《条例》三周年专项行动为契机,把建设工程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全方位无死角开展排查,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从源头上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核心制度,为“两个清零”奠定坚实基础,为迎接国考、省考、市考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国企项目,必须做好率带示范作用。三是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县根欠办将持续开展督查,并将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按“属事属地”交办有关主管部门、乡(镇),并***整改完成情况。各单位要把抓制度落实和迎考工作做细做实。县根欠办将对照考核方案严格考核,报送分管县领导,抄送县目标绩效办,逗硬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