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怀仁市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的公告
怀自然资函〔2023〕59号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根据《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朔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朔自然资发〔2022〕457号)要求,决定自公告之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符合条件的测绘机构,动态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准入条件
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符合条件的测绘服务机构进入名录库依法开展业务,动态建立怀仁市“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测绘服务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准入名录库:
(一)测绘服务机构须取得合法测绘资质证书,至少包
括工程测量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等专业测绘资质;
(二)测绘服务机构配备开展“多测合一”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
(三)诚实守信,两年内无不良记录;
(四)所承担项目的技术、质检等关键岗位负责人由本单位测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鼓励有条件的测绘服务机构由本单位执业注册的注册测绘师充任。
二、“多测合一”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我市建立完善名录库准入退出机制,对名录库事项进行动态管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测绘机构在“多测合一”名录库中予以撤除,其成果不予采信,并自撤除之日起1年之内不予重新纳入:
(一)提供虚假材料进入“多测合一”名录库或隐瞒有关情况的;
(二)不按期汇交测绘成果、未按要求进行测绘项目登记的;
(三)出现严重安全事故、伪造测绘成果、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保密管理不到位,存在失泄密隐患,经整改后仍不到位的;
(五)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测绘项目的;
(六)出现违法违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或涉及违法犯罪的,被认定为不适合承担“多测合一”业务的。
三、资格审查及入库的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测绘资质服务机构在怀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
(二)待我市“多测合一”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后,入库的测绘资质单位即可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接受项目业主选择。
四、申请入库提交所需资料
(一)提交《怀仁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准入申请表》;
(二)测绘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各一份;
(二)测绘作业证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各一份;
(三)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各一份。
五、报名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一)报名要求:申请入库的测绘机构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1套,纸质版按序装订成册,电子版按序合并到一个PDF。
(二)报名地点:怀仁市怀安大街北侧220号,怀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804室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股。
***:怀仁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准入申请表
特此公告。
联系人:闫秀兰 180****6826
邮 箱:hrschb140681@163.com
怀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