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集中起诉16件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侵犯商标专用权成重灾区
全市检察机关连日来集中起诉了一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6件案件的22名被告人受到指控。本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都发生在侵犯商标专用权方面,出现生产资料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市检察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这些案件和当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情况进行通报。
据介绍,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81件153人,起诉66件116人。其中受理假冒注册商标案件19件28人,起诉15件20人;受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44件97人,起诉32件65人。这次集中起诉的犯罪案件,反映出当前本市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出现的新情况: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部分发生在侵犯商标专用权,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案件共11起,占这次集中公诉案件总数的68.8%;
■钢材、医疗设备等生产资料的注册商标被假冒成为侵权的对象,侵权对象日益多元化;
■租借民宅、仓库等隐蔽性较强的地点作为其制假、囤假或售假的窝点,在本次集中公诉中这类情况共有7起案件。
案例一:
2006年9月底,上海斯荻服饰绣品有限公司,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委托上海成航服饰有限公司加工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牛仔裤。上海成航服饰有限公司在明知受委托加工生产的牛仔裤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仍然组织工人非法加工生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海成航服饰有限公司现场查获假冒“ONLY”、“VERO
MODA”注册商标的成品牛仔裤440条、假冒“VERO
MODA”注册商标的半成品牛仔裤258条,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7万余元。
案例二:
去年1月以来,被告人王某将其他途径购得非宝钢产的钢材,以提供假冒的宝钢产品质量证明书、粘贴假冒的宝钢商标的标签等手法,将其假冒成宝钢产的钢材销售;王还从宝钢购得未退火钢材,通过其他公司退火加工后,以悬挂、粘贴假冒的印有宝钢商标的吊牌和标签,假冒宝钢产已退火钢材出售,总计涉案金额达340余万元。
案例三:
2006年6月至10月间,被告人沈某先后租借本市芙蓉江路、天山五村、古北路等3处民居,自行灌装墨盒、硒鼓等产品,并使用假冒的注册商标进行包装、销售。共查获假冒佳能、惠普、爱普生、松下、兄弟、利盟等注册商标的墨盒、硒鼓等产品2000余只,涉案金额达5.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