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信息公告(第13号)2013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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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
序号 | 原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批准延续的认证范围 | 批准延续日期 | 有效期延续至 | 备注 |
1 | 沪J0292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889号 | 口服溶液剂。 | 2013年2月3日 | 2015年12月31日 | |
2 | J4436 | 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 | 2013年2月3日 | 2013年12月31日 | |||
3 | 沪J0301 |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陪昆路200号 | 片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 | 2013年2月17日 | 2015年12月31日 |
特此公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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