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印发加强奥运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2008年北京奥运会足球比赛上海赛区即将于8月7日-8月22日进行12场足球比赛,首批参赛队伍7月27日抵沪,为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本市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应对赛事活动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奥运会赛事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急救中心(站)、血液中心及二级综合以上医疗机构要在成立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严密分工,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医疗卫生保障准备工作。
二、严密组织,健全应急队伍
(一)7月25日至8月24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确保通讯通畅。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原则上不准离沪,并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如确需离沪,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业务骨干应经本单位领导许可后方准离沪。
(二)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安排已参加市卫生局应急办组织的本市卫生应急医疗队伍培训的业务骨干,按照培训要求扩大本单位卫生应急医疗队后备梯队的人员培训,以保证在必要时及时拉动应急医疗救援队伍赶赴突发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援工作。重点培训和演练突发公共事件中批量伤员的医疗救治,优化卫生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抢救流程,内容应涵盖医疗救治力量的初次召集和再次组织、伤员的检伤分流和分级处置,并落实专人负责伤员收治情况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三、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的使用管理为确保奥运期间运动员的用药安全,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转发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