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三晋执行利剑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全部执结
11月14日,随着被执行人一次性将最后一笔90余万元执行款支付到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夫妇与太原市下辖某区政府征收补偿一案顺利执结。这也标志着市中院受理的“三晋执行利剑”153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全部提前执结。
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是省委政法委、省高院从5月18日起在全省开展的“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五类重点案件之一。行动中,市中院共受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153件。从2016年5月1日起,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实施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的决定,市中院管辖太原市政府及其下辖的各县区(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这153件案件中管辖区域为太原市及其下辖县区(市)政府为被执行人的占90%以上。行动开展以来,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集中攻坚行动作出安排部署。执行局全体干警以积极服务省城工作大局为出发点,多措并举,奋力推进攻坚行动走深走实。
从5月中旬起,市中院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争取太原市两级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并在其协调下,积极与涉党政机关执行案的有关县区(市)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耐心细致地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宣讲中央和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关于对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指示精神。由此,有关县区(市)政府予以充分重视,并作出及时全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承诺。
突出善意文明执行,严格时间节点。7月15日,市中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带队,组成若干个执行小组,分别赴省城有关县区(市)政府***宣讲法律,督促其加快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履行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迟迟不主动履行的某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出《预罚款通知书》和《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敦促其尽快履行。
积极进行面对面沟通、点对点对接。7月25日,市中院与涉党政机关执行案的有关县区(市)政府领导进行了集中对接,宣读了山西省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参会的有关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明确表示,要更加自觉地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当好尊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表率,坚决避免“法律白条”在政府部门出现。
实行“三定一分”工作机制。在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承办人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全体执行干警人人参加,根据案件的难易简繁建立了“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分类实施精准发力”工作机制,逐案攻坚、整体推进,使案件顺利执结。(赵春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