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黄南州政府五措施推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发展
近年来,黄南州政府把发展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作为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加快转变增长方式的有效途径,明确自身发展目标,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长足发展。
一是2011年全州四县县城建立散装水泥配送中心,鼓励水泥生产企业向农村牧区投放散装水泥配送、存储设备,鼓励现有水泥经销大户进入农村牧区建设散装水泥配送站,促进农村牧区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和配送站建设。
二是把发展散装水泥政策与建材下乡、农村奖励性住房、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结合起来,支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发展。
三是从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招投标、定额等环节强化监督,确保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
四是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州四县县城内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各乡镇所在地的公共建筑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在建城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或混凝土使用在300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将隆务镇列为禁止在城区内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城镇。
五是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发展散装水泥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商贸、财政、公安、交通、环保、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发展散装水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