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省卫生厅决定从4月15日至5月15日在全省集中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管理组织与职责及检查、督查、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情况;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分类收集规定、内部运送和暂存登记、交接、检查等制度建立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内部运转、暂存管理、处置情况;医疗废物管理相关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及必要的防护用品配备与防护措施情况;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紧急措施建立及落实情况。
省卫生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管理责任制,落实责任,依法分类收集、处置本单位医疗废物,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疾病传播,甚至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为重点,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城管、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系,配合环保等部门依法解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