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福泉洒金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
为深入贯彻《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四条: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2 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市林业局在向各部门公开征求建议意见和进行相应修改后呈报省、州进行审查。现《福泉洒金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通过省林业局组织的技术评审,并已修改完善,根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该总体规划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至3月16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市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854-2222135 邮箱地址:fqlyj2007@126.com ***:2021.11福泉风景区总规市级审查修改成果.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