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给予省动态扣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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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2019年1月8日,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执法人员在深圳市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发现存在施工塔吊使用登记牌未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续期手续的问题和隐患,违反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我局对工程责任主体下发省动态扣分通知书,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责任主体 | 违反条文内容 | 扣分分值 | 处罚日期 |
深圳市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 | 项目负责人 | 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 5 | 2019年1月8日 |
备注:责任主体在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不良行为将根据大鹏新区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记录。
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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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22:32: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