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下大力气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海南州针对大量矛盾纠纷产生于基层的特点,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突出抓好基层稳控,实现苗头问题早消化、重点对象早转化、敏感时期早防范、矛盾纠纷早处理。突出预警抓稳控。扎实开展集中化解重点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案件专项行动,各地区各部门每周集中排查,汇集情况,分析研判,作出布置;州专项行动办编发动态周报,为州委州政府决策以及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提供快速准确信息。围绕重点抓稳控。针对近期敏感时期,重点做好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人员、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排查、介入、安抚、处理工作;针对34名重点人员,乡镇村(社区)层层建立责任管控机制,看死盯牢;着力将信访关口前移,州县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农村牧区,一对一、面对面开展谈心活动,实行一线接访、一线化解、一线稳控。强化调处抓稳控。注意区分矛盾纠纷性质,采取针对性的疏导化解措施,做到包案领导、化解责任人、稳控责任人、化解时限、稳控要求五落实,掌握处置主动权,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督导抓实效。州五个专项行动督导组深入各县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对各乡镇和部分村、社区进行了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贵德县采取五包、四定、三落实、两回访、一汇报工作法,及时有效解决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对信访积案,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落实责任,定期听取汇报。实行分管领导包掌握情况、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协调处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制,落实措施,杜绝到州赴省进京越级访的发生。对重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行定领导、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四定措施,严防矛盾纠纷演化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对新发生信访案件实行工作责任,解决方案、办理期限三落实,切实提高解决初信初访的工作实效。实行两回访制度,对近年来办理的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回访复查,严防信访案件借机反弹;对2011年以前办理的3件反弹信访案件按照三个到位和一个依法处置的要求,进行复查复核,严防非正常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对6名长期缠访闹访的上访老户实行一对一的管控,落实稳控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掌握重点稳控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踪去向,实行一日一汇报制度,严防重点人员脱管漏控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州级交办的5起重要信访案件已全部结案,17件重点回访复查的信访案件中相关责任单位已经回访复查7件,无反弹迹象;5件信访积案中已有1件办理完毕,2件基本达成共识,2件正在与信访人沟通之中;8件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均已启动;14件近期发生的信访案件中,5件已得到解决。
共和县果断处置一起非正常进京上访事件。获悉塘格木镇尕当村陈世珠赴京非正常上访,共和县迅速反应,提前赶赴北京做劝返工作,在省联席会议办公室驻京工作组的协调指导下,顺利劝返上访人员,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10天处罚,有力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贵南县责任倒查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案件,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的相关规定,对过马营镇因过界放牧问题引发群众械斗致人死亡信访案件实行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管理追究责任,对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取消了年内评先评优资格。
同德县完善三化机制推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为主线,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一是排查工作制度化。加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四定排查和拉网式、排雷式、布控式的三排方式。实行每月一次的纠纷调处通报制度,保证了矛盾纠纷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二是排查组织网络化。乡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有综治办、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设立调委会;社(居民小组)有调解信息员,形成了以片区为龙头,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以村(社区)排查组为依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网络。截至目前,全县无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或处置不当致使矛盾激化的纠纷事件发生。三是信息反馈多元化。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实行信访、综治、司法坚持零报告制度;各乡镇每月一次集中收集信息,各村(社区)及时上报信息,做到信息可靠,掌握及时,情况清楚,将矛盾纠纷有效排查在事发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海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