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人函〔2018〕52号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013号建议的分办意见
陈伟杰等代表:
您提出的有关《关于助力青年创业的工作建议》收悉,现就与助力青年创业的政策有关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青年就业竞争力,推进青年在职教育的建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经向教育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登记备案,可以实施非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规定,从2017年11月1 日起,宝安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含分立、合并、终止)行政许可改为登记备案制,不再核发办学许可证,由管理机关依据申请出具备案证。目前,在我局登记备案的职业培训机构38家。今年以来,共办理职业培训机构登记备案5宗,其中新设立2宗,变更举办者(法人)1宗,变更工种1宗,终止1宗。
我局高度重视职业培机构的管理工作。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利用开展全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审工作的契机,加大对民办职业培训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督促培训机构健全办学制度,完善办学机构,对不符合办学标准的情形及时督促其自行整改,为我区青年提供良好的技能教育培训环境。今年以来,共年审职业培训机构5家,检查职业培训机构38家次。二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区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城市管理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等部门从5月至12月开展宝安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发现一宗、及时责令整改一宗;对拒不整改的,联合执法部门进行清理整顿。三是加大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力度,促进企业加强对青年职工培训,同时鼓励青年自我提升技能水平。今年以来,积极办理广东省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惠及员工487人,惠及金额127.78万元;积极受理深圳市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申报,惠及员工为691人,惠及金额为13.82万元 。
二、关于助力海外留学青年创业的建议
宝安人才园计划依托宝安科技、产业、市场体系优势和优惠的人才、产业、创新政策,利用宝安人才园服务人才、保障人才的平台作用,通过建立宝安区海归岛(宝安区留学人员创业就业驿站),为有意向来宝安就业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就业不超过2个月,创业不超过6个月的前期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生活保障等服务,使之成为留学归国人员到宝安发展的“第一站”,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到宝安创业或以各种方式为宝安服务。在宝安人才园十楼建设的海归岛,设立就业空间和创业空间等功能区域。其中,创业空间设创业“卡位”,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创业起步阶段所需的办公座椅、电脑、网络等基本办公设备,并提供宝安区各类政策读本、就业创业信息等资料。同时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创新创业平台对接等服务。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18年6月1日
(联系人:陈妮,联系电话:2999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