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申报2007年度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珠科〔2007〕8号
各有关单位:
2007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建设创新型珠海,主要针对我市产业升级换代和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结合我市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资源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市科技计划项目。2007年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按专项申报,分科学研究专项、产学研合作专项、技术创新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与环境建设专项五大类。
2007年珠海市科技三项费用项目申报开始受理,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各类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和范围详见各专项申报指南。
(一)科学研究专项
主要用于支持珠海市社会发展、软科学和农业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二)产学研合作专项
主要用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联合开展的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攻关、技术创新并以我市企业为主要承担单位的项目;用于支持我市大学园区各高校和我市企业合作申报的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的相关项目;以及用于支持在珠海市大学科技园内落户的产学研项目。
(三)技术创新专项
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和留学归国人员创新项目。
(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
主要用于支持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在所属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的我市科技型企业申报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并可形成产业化的创新项目和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等。
(五)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与环境建设专项
主要用于支持各级工程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实验室等技术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创新服务机构,支持政府信息化建设及信息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珠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组织的单位,有良好的运行机制,资信度高,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二)超过2项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
(三)同一项目只能对应申报一种专项资金,同一申报单位(企业)原则在每个专项资金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中心可以独立申报相关类别项目(不占用依托单位申报指标)。
(五)各专项项目申报的特殊要求,详见各专项的申报指南。
(六)申报材料要求: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力求重点突出。申报(任务)书统一用A4纸打印并报送申报书的电子数据,申报(任务)书的内容必须与申报书电子数据完全一致。统一采用市科技局提供的“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2007年最新版本)录入,经认真校对,确认数据无误后,按规定要求格式打印申报(任务)书及导出录入的数据,同时把导出的数据存盘。软科学研究项目请采用“珠海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1、申报书需签字盖章,要按照顺序(先申报表后辅助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装订,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
2、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六份(装订成本),装入立式牛皮资料袋中并在资料袋贴上包装封面(封面格式请在***中)。
3、对财务资料提交要求:除按申报书要求提交有关财务资料外(与材料一起装订),申报项目的企业单位必须另外单独提供200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国税、地税出具的2006年度上缴入库税收证明(请递交原件一份)。
4、电子数据软盘一张(科技计划项目请保存由系统导出的数据及可行性报告等,其他类别项目请保存word文档格式的申请书)。
5、项目申报材料受理后不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自行留存。
三、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请在珠海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zhuhai .gov.cn)“项目申报”栏目有关项目申报软件并安装。
(二)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选择“专项类型”、“项目类别”以及“技术领域”。在申报软件中如实填写有关材料,打印书面申报书,有关人员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导出申报书电子文档一份。
(三)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按规定时间送交市科技局项目受理窗口(市府大院5号楼1105房)。
(四)各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包括形式审查和项目数额限制审查(企业原则每一法人单位每专项限报一项)。审查合格后使用受理软件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受理。
(五)项目受理后各业务科室打印项目汇总表连同书面材料一起送发展计划科。
四、受理时间
200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从2007年3月20日–2007年3月30日止。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下时间报送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法
项目受理窗口地址:市府大院5号楼11楼1105室
1、国际合作领域(留学生创业)项目:对外科技合作科 电话: 2254544
2、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农业领域项目:创新基金指定受理机构为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电话:21155021;高新技术产业科 电话:2137957
3、产业化、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信息产业科 电话:2113226
4、软科学研究项目:政策法规科 电话:2113182
5、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科 电话:2137367
6、社会发展领域、各级工程中心申报项目、产学研合作专项:发展计划科 电话:2113236
以上项目材料4月6日前汇总发展计划科。
二○○七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