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采取五项金融措施全力支持备耕春播生产
今年入春以来,海东地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强化信贷政策宣传力度,简化放贷手续,加大农业生产投入,切实将惠农富农信贷政策落实到备春耕生产工作中,有力的支持了备耕春播生产顺利开展。截至2月底,全区涉农金融机构计划发放备春耕贷款5.41亿元,已发放8984万元。其中农信社计划发放3.15亿元,实际投放6059万元,农行计划发放1.07亿元,实际投放505万元,农发行计划发放1.19亿元,实际投放2420万元。
一是用足用活支农再贷款政策,将支农再贷款限额由原来的8.5亿元增加到现在的9.5亿元,同时,认真调研,总体掌握地区农业备耕春播生产资金需求总量,合理调剂再贷款限额,积极发放支农再贷款,全力支持“三农”发展。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向辖区农村信用社发放再贷款6.5亿元,为辖区农村信用社准备足够的备春耕资金提供了保证。二是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优化支持方向。进一步拓展支持领域,促进春耕信贷资金支持投向多元化,支持方向多元化,支持方式多样化,大力调整农业信贷结构,支持效益农业生产,由原先支持单一的种粮向支持种植特色、高效经济作物方向发展,由支持单一的简单农业生产向支持产、供、销一体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后续发展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大力增加农机具信贷投放,注重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三是转变服务理念,加大支持力度。为了加大春耕生产支持力度,大部分金融机构对农户的化肥、籽种、农机具等生产经营贷款实行无担保抵押、基准利率、手续简化等办法和措施,为农户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信贷服务,对农户1万元内的春耕生产资金需求保证满足供应。四是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信贷额度。对已评定的信用农户,按照信用星级再次适当提高授信额度。部分农信社将原授信5000元-20000元的额度,提高到10000元-30000元。五是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贷款顺利发放,做到贷款条件、程序、审批“三公开”,按照农户意愿满足现金提取,禁止一切附加条件和贷款发放中指定购物单位等“搭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