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通知全省上下配合西宁市做好创卫工作
为确保我市如期实现创卫目标,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配合西宁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属各部门、中央驻青单位、驻青部队都要积极参与西宁市的创卫工作,对创卫工作给予密切配合,大力支持。
该通知指出,创卫工作涉及面广,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省属各部门、中央驻青单位、驻青部队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觉服从驻地政府和创卫机构的统一安排,按照创卫标准和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驻地政府在创卫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尽可能地帮助协调解决。
该通知强调,单位和居民区卫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内部的创卫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办公场所、单位职工住宅小区的卫生工作,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创卫工作如期达标。同时,要积极做好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为西宁市实现创卫目标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