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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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2011年我县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每人1100元的冬季取暖费随12月份的养老金于12月20日足额发放到位。
今年11、12月份按规定领取离退休费的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和12月份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人员,属于取暖补贴发放范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建国前老工人取暖补贴发放标准为每年每月1100元;企业离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按照市相关文件执行。今年12月份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于2012年1月补发。
从去年开始,我县根据市里有关规定调整了纳入社会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将之前已经执行了21年的每人每年24元的“烤火”费提高到每人每年1100元。按照目前的采暖费用计算,1100元的取暖费,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讲,几乎补贴了冬季采暖费用的一多半。(县人社局社会劳动保险处:孙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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