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成功宣判一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通过黔西南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黔西南州公安局、州“扫黄打非”及安龙县公安局的相互协作配合,我州成功查处一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案犯王昌洪在安龙县人民法院接受宣判。
2014年4月,安龙县网民王昌洪开办淫秽色情网站http://www.x520x.com/,持续更新维护至2015年7月24日,期间,王昌洪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站推送“酷播”播放器的方式,盈利3459.67元。经侦查鉴定,王昌洪从该网站视频128部,刻录成光盘13个,光盘中共有淫秽视频115部。
案件发生后,先后被国家“扫黄办”、省“扫黄办”确定为督查案件,州“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对该案的查办高度重视,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长、州“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春红专门召开协调会,对案件的查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在黔西南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州公安局、州“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密切配合下,安龙县公安局2015年7月28日将王昌洪刑事拘留,8月12日依法实施逮捕。
2015年10月9日,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昌洪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综合当事人认罪态度等因素,于2015年10月12日作出如下判决:1.王昌洪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作案工具黑色“酷迈”台式电脑主机一台,中国建设银行***一张(卡号为:6227***********3843),予以没收。当事人当场表示服从判决。
日前,州“扫黄办”已将案件办理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贵州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