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定的长效机制
近日,我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定”长效机制的通知》,标志着黔西南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更加规范有序。
2005年5月,***、***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了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会上出台了一系列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文件。州委、州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召开了全州民族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林树森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深入贯彻“一法两规定”,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确保党的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重要精神,州委、州人民政府经过一年多的调研,于4月6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定”长效机制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定”,抢抓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历史性机遇,千方百计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要强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加快农村交通、水利建设,确保2012年实现乡乡通油路或水泥路,乡乡建客运站;2009年底前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0.5亩,2012年底以前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坚持以“五个培育”为抓手,认真总结和推广“晴隆模式”、“坪上模式”、“顶坛模式”、“者楼模式”以及“桔山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等成功经验,立足本地资源条件,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产业模式。二要着力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因地制宜在不通晓汉语的民族乡村开展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双语”教育。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抓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提高和训练基地建设。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州体育运动会,并将民族体育列入比赛项目。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与创新,州级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少数民族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州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着力打造100个具有民族元素符号的民族村寨、建设100个民族文化旅游景点、创作100首具有地方特色的布依族、苗族民歌,命名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的。州级新闻媒体要开设民族语言专栏节目。三要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录用、聘用国家工作人员对少数民族公民照顾的规定,在一些特殊需要的地方和单位,采取定向定职位等措施,解决少数民族干部的“入口”问题。通过办培训班、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等多种形式,帮助少数民族干部开拓视野,增长知识,提高才干。四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学校)的重要课程。把民族知识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五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民族工作委员制,各级财政要继续坚持设立“民族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少数民族教育专项经费”,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