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五条举措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屏山县五条举措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一、强化制度约束。通过出台《屏山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制定《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计划》等措防止出现隐性债务风险。
二、强化信息通报。通过制作季报的形式将全县政府债务、政府隐性债务、PPP支出责任等重点支出每季度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反馈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手中,做到心中有数,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三、强化主体责任。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乡镇和部门化解隐性债务主体责任。把是否存在违规举债作为全县项目开展的前置条件,对于存在违规举债的项目一律不予实施。
四、强化预算管理。将当年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制定隐性债务还款计划,严格按照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统计要求,按年度制定隐性债务化解计划。
五、强化市场意识。推动县属国有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积极拓展经营领域, 做大做强国有公司,确保国有公司有足够的偿债资金来源。进一步增强县属国有企业抗风险能力,通过依法合法方式注入经营性资产国有资产,增强国有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债务化解能力。